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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、唐朝精神病人 (第2/2页)
晚,小叔腿上活血生肉,血痂尽蜕,没留半点痕迹。” 说着,她指了指郑哲左手腕上一道触目惊心的伤疤。 “郑校尉生得俊俏,只是手上这疤委实可怖,不妨寻那二位道长,求上一方膏药?” 妇人说话间,郑哲已吃下两个包子,抿了一口茶水润嘴,顺着美妇的眼神看向左手腕上的疤痕。 五厘米宽细,环绕整个手腕。 这疤像是一条狰狞长虫,盘绕在手腕上,有碍观瞻。 印象中,手腕上原本佩戴着名为手表的物件。 奇了怪了,手表会爆炸? 话说,手表又是什么东西? 想了想,嘴上敷衍道“这是被野狗啃的,好些年了,想来膏药也派不了用场,倒是让嫂子费心了。” 才不是轮回空间被堂兄和复制体打爆,空间腕表破灭时留下的伤痕。 应该是从军打仗时候,昏迷在尸体堆里,不小心被饥饿的野狗咬出来的伤疤。 没错,是军营里的那批狂犬病疫苗出了问题。 所以才导致他得了精神病。 这才是正确的理解方式。 精神病近些年愈发严重。 天黑时分,他不止一次看到鬼魂出没。 视觉也开始受到影响…… 鬼魂都待在地府,怎么可能跑阳间来。 应该是狂犬病引起思维混乱的并发症。 照这种势头发展下去,他怀疑自己没几年可活。 桌旁的美少妇曾经多次向他提起自家闺女。 三十出头的少妇,有个待字闺中的女儿,在唐朝是件非常合理的事情。 郑哲见过包子铺夫妇的女儿。 婉言推谢了这门相亲。 一方面,他不希望因为自己的病,连累了人家姑娘。 另一方面,女孩子是个飞机场。 不知怎么搞的,完全没有继承美少妇的肉包子基因。 两口子应该带闺女去做做亲子鉴定。 兴许是在医院里抱错了孩子…… 总之,这乱七八糟胡思乱想的病,是没得治了。 和美少妇闲聊几句,吃完剩下两个包子,饮尽茶水,拍下两枚铜钱,正准备起身。 “啊!~救命啊!” 街角传来一声少女惊呼。 这种惊呼声,等同于报警热线。 在大唐年间,赶路基本靠走,遇事基本靠吼。 总之,郑哲的城管身份得履行职责。 几步飞奔向声音传来处,脑中忙着扼杀饭后剧烈运动易得阑尾炎这种奇怪念头。 海州城这地方治安很好,平常难得遇到点事,街坊邻里都是热心肠,第一时间会出手帮衬,轮不到他赶赴现场,事情基本就能搞定。 既不用驱赶小摊小贩,也没有钓鱼执法,他这个城管岗位清闲得很。 今天这声少女惊呼,周围百姓都像聋了一样,除了自己似乎没别人听见。 联想到刚才包子铺老板娘见自己慌忙夺路的古怪神情。 要不是付了钱,别的客人非以为自己这模样是错咬了老板娘的大肉包。 从街道上行人淡然自若的神情里,郑哲怀疑自己病情加剧,怕是得了幻听症。 脚下却是不停。 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,有事没事都该去看上一眼,才对得起自己的从业岗位。 他可不想一年忙到头,最后缺个敬业。 赶到声音传来的地方,郑哲看着眼前的画面,额头青筋直冒,没有多想,便气沉丹田,大吼出声。 “呔!放开那个女……姑娘!” 一身穿短袖t恤,着迷彩裤,踩着登山皮鞋的短发男子,正把一位十五六岁容貌俏丽姑娘按在地上。 两条满是纹身的结实手臂,正撕扯着少女身上的罗衫。 而周围的街坊百姓,对此人恶行,视而不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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